关于渠县202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2026年县级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公告日期:2026/04/16 · 栏目:政府预算执行情况
公告日期:2026/04/16 · 栏目:政府预算执行情况
2026年3月31日
在渠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上
渠县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县政府委托,现将渠县202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2026年财政预算草案提请各位人大代表审查,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202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25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和县政协的监督指导下,全县财政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县决策部署,严格执行县十九届人大五次会议批准的预算,认真落实县人大的审查意见,加力提效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为渠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财力支撑。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2025年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完成233839万元,同比下降7.03%。其中:税收收入完成68203万元,同比下降9.1%,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29.17%;非税收入完成165636万元,同比下降6.14%,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70.83%。
2025年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33839万元,加上级补助收入545067万元、债券转贷收入133997万元、调入资金715万元、上年结余41655万元,总收入为95527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753537万元,同比下降3.72%,再加上解支出46636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139万元,债务还本支出123567万元,全年总支出923879万元,结转下年使用资金31394万元,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4]收支执行情况
县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95100万元,加上级补助收入46755万元、上年结余收入37784万元、债券转贷收入154603万元,当年总收入为434242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331962万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170964万元),债券还本支出62543万元,总支出394505万元。全年收支结余39737万元,结转下年使用。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5]收支执行情况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735万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90万元、上年结余20万元,总收入845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10万元,调出到一般公共预算资金715万元,总支出825万元。全年收支结余20万元,结转下年使用。
(四)有关情况说明
1.重点支出执行情况说明。2025年农林水支出129034万元,同比下降18.1%;教育支出146507万元,同比增长3.3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6982万元,同比增长3.71%;卫生健康支出73879万元,同比增长46.74%;住房保障支出27127万元,同比增长27.9%。
2.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情况说明。2025年年初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122万元,当年未动用。年末增加139万元,当前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为261万元。
3.预备费安排使用情况。年初预算预备费10000万元,经县政府批准,主要用于教育、农业、脱贫攻坚衔接乡村振兴等民生支出。
4.债务情况。2025年末我县地方政府债务余额1791040万元,较2024年末增加174090万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602375万元,专项债务余额1188665万元。2025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券182541万元,其中:一般债券30938万元,专项债券151603万元;2025年县级资金偿还地方政府债务本金8451万元。2025年末,我县政府债务限额为1856878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为608186万元,专项债务限额为1248692万元。债务余额在债务限额范围内,债务率181.48%,债务风险总体可控。
二、2025年财政工作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我们始终坚持把政治要求和政治标准贯穿于财政工作的全过程,准确把握财政工作方向,努力提升财政管理水平,重点领域支出得到较好保障,各项重大政策得到有效落实,为全县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实的财力保障。
(一)强化政治引领,扛牢财政使命担当。深刻认识财政工作的政治属性,深刻把握财政部门的政治机关定位,坚持“财随政走,政令财行”,站在全局谋划财政工作,确保中央、省、市、县各项决策部署有力落地落实。虚心诚恳接受人大对财政工作的监督,积极主动接受人大工作评议,高效抓好整改。定期报告财政预(决)算、政府债务等情况,支持人大预算联网监督工作。2025年,县财政局负责办理的市人大建议协办件1件,县人大代表建议43件(主办6件,协办37件)全部按时按质办理完毕,办结(复)率达100%,满意度达100%。
(二)夯实财力基础,财政收入量质齐升。2025年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3.38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9.51亿元,达到预定收支目标。牵头做好向上争取工作,2025年争取上级转移支付资金59.21亿元,较上年增长2.67%,其中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达3.85亿元;争取地方政府债券资金18.25亿元,较上年增长9.91%。加强存量资金管理,收回预算结余资金1.52亿元进行统筹安排,保障重点领域需求。
(三)突出民生保障,持续增进群众福祉。坚持以人为本、民生优先,全年安排民生支出占公共财政支出70%以上。投入8.33亿元用于推进全省30件民生实事,大力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投入教育资金14.65亿元,不断提升教育办学质量。投入文旅资金1.42亿元,丰富群众文化生活。全年投入社会保障资金14.7亿元,满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和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调标、育儿补贴发放等需求,救助保障水平持续位居全市首位。投入卫生健康资金7.4亿元,保证各基层医疗机构各项医疗工作正常开展,切实保障人民生命安全。
(四)服务发展大局,精准落实重大政策。2025年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支出3.67亿元,占比提高至19.81%;全年乡村振兴资金投入22.7亿元,重点用于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等方面。聚焦粮食安全与重要农产品供给,全年统筹整合各级财政涉农资金,确保种粮大户一次性补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等及时足额发放,惠及农户27.8万户。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缓费1亿元;积极推广政策性农业保险,扩大三大主粮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覆盖面,试点开展地方特色农产品保险,全年落实保费补贴0.2亿元,为农业生产提供风险保障5.48亿元,有效稳定农民收益预期。实施房地产企业资产并购贷,累计撬动金融资金1亿元,坚定落实“保交楼、稳民生”政治责任。践行“两山”理念,污水及垃圾处理费投入2.83亿元,渠江年平均水质达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二类,不断提升人居环境舒适度、满意度。加大对部省重点水运建设项目的投入,安排渠江风洞子航运枢纽工程专项资金7.94亿元。全年安排3.85亿元,积极推进大规模设备更新、消费品以旧换新、加快长江沿线等高质量绿色融合发展等工作。
(五)深化改革创新,提升财政管理效能。全面落实预算绩效管理,对新出台重大政策、重点项目开展事前绩效评估[7],形成“财政牵头、主管部门配合、专业论证支撑”的评估模式,并将绩效评价结果应用于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提升编制准确性。加强全县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促使财政管理公开化、透明化和制度化。不断加强政府采购监管,努力打造“高效、透明、规范”的政府采购环境。优化财政评审[8]流程,进一步规范评审业务操作规程,实现投资评审信息和数据共享,增强服务意识。预算一体化改革纵深推进,实行专家评审制度,预算编制更加科学,大幅提升资金拨付效率。
(六)防范化解风险,筑牢财政安全底线。坚持“三保”支出预算安排和库款拨付优先地位,防范“三保”支付风险,调度资金11.9亿元足额兑付历欠“四险两金”,守牢基层“三保”底线。严格债务限额管理和预算管理,编制全县化债方案,从源头把控债务风险;全面落实政府专项债券“借用管还”全生命周期闭环管理,确保债券资金规范高效使用;严格综合债务率控制,整个“十四五”时期,全县债务率由2021年的190%降低至2025年的181%,始终保持在200%黄色区间以内。强化库款调度,加大库款保障力度,有效提升了财政库款风险应对能力。全县库款系数稳定在0.3以上的月份由2021年的2个月提升至2025年的10个月。守住财经纪律红线,健全金融风险防范处置机制,稳妥有序推进房地产、中小金融机构等重点领域风险防控,着力推进防非处非工作,做好涉非案件集资人稳控,非法集资案件保持“零新增”。
2025年全县财政总体运行平稳,高质量发展取得新进展,是县委、县政府站高谋远、把关定向的结果,是县人大监督指导、县政协关心支持的结果,是各级各部门和全县人民凝心聚力、共克时艰的结果。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全县财政运行和预算执行中仍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是:财政收入质量不高,财政自给率较低,可用财力吃紧;财政收支矛盾突出,刚性支出需求不断增加,“三保”及“保信用”支出压力较大;债务包袱依然沉重,财政风险高位释放态势还在持续;发展任务愈加繁重,与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盼仍有差距。面对这些问题,我们高度重视,虚心听取各位代表、委员的意见建议,采取有效措施,积极作为,全力提升财政管理水平。
三、2026年财政预算草案
2026年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市委全会和县委十四届十次全会精神,坚持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按照实事求是、统筹整合、注重绩效、突出重点、公开透明的原则,科学安排收支预算,大力保障重点领域,坚决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加强预算绩效管理,规范使用财政资金,切实防范财政风险。
(一)一般公共预算。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完成210000万元,同比下降10%,其中税收收入61383万元;加上年结转收入31394万元、上级补助收入453485万元、调入资金800万元,2026年可安排财力合计695679万元。其中:拟安排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计642791万元;拟安排上解支出46606万元;拟安排偿还地方政府一般债务6282万元。
重点支出预算安排情况:教育支出140296万元,科学技术支出1058万元,农林水支出106790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县级政府性基金收入安排195000万元,加上年结转39737万元,2026年可安排财力合计234737万元。其中:拟安排政府性基金支出232237万元,拟安排偿还地方政府专项债务2500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800万元,加上年结转收入20万元,可安排财力合计820万元。其中,拟安排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20万元,拟调入一般公共预算800万元。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2026年“三公”经费年初预算928万元,较去年压减17.07%。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购置费840万元,公务接待费88万元,公务出国(境)费0万元。
(五)“三保”支出预算。2026年“三保”支出总体安排367398万元,其中:“保工资”219999万元,“保运转”10581万元,“保基本民生”136818万元。
以上财政预算草案,请予审查批准。
四、2026年财政工作
2026年,是“十五五”规划开局之年。全县财政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全面落实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在支出上持续加力,在政策上强化落实,在运行中严防风险,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渠县新篇章提供坚强财政支撑。
(一)聚焦政治统领,提升以财辅政效能。牢牢把握财政工作政治属性和财政部门政治定位,自觉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财政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省、市、县决策部署转化为财政工作的具体行动,不折不扣把党的领导贯彻到财政工作全过程各方面。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全面贯彻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主动接受人大监督。贯彻落实县人大有关预算决议和审查意见,持续加强和改进财政预算管理。积极配合县人大深化“穿透式”预算审查监督,支持人大预算联网监督工作。广泛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意见建议,做到依法行政、依法理财。
(二)聚力零基预算,打破支出固化格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2026年预算编制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坚持勤俭节约、保障重点、绩效优先、零基预算[13]原则,强化财政资源统筹,优化支出结构,增强重大战略任务财力保障,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打破支出固化格局,建立年度财政保障事项清单,按“兜底保障、重点保障、量力安排”三类顺序安排支出,强化项目评审和绩效挂钩。2026年经专家会审,部门项目预算压减后为69亿元,压减金额6亿元,压减率为8%。
(三)聚焦重点领域,强化财政保障能力。坚持把发展经济的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全面落实各项结构性减税降费政策。大力支持现代产业体系建设,聚焦工业振兴,支持“3 N”千亿级现代产业集群建设,保障重大项目落地落实;强化税收优惠与技改补贴,助力“专精特新”企业扩能升级。加快债券资金使用进度,推动成达万高铁、西渝高铁、风洞子航电等项目建设。支持城镇危旧房改造、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新一轮农村公路提标行动等。
(四)聚焦民生福祉,织密兜牢保障底线。围绕“为政重在理财、理财重在为民”的思想,坚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建立在经济发展和财力可持续基础之上,重点加强基础性、普惠性、兜底性民生保障建设。坚决做到人员、社保等资金按月按时足额发放,教育、医卫、民政等基本民生项目统筹财力保障到位。落实积极就业政策,扎实做好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就业工作。全年安排民生项目支出占总支出70%以上,确保完成全年教育、文化、卫生、社会保障、村级治理等民生支出。
(五)聚焦改革创新,提升财政管理质效。以扩权赋能强县为重要契机,在产业培育、科技赋能、要素保障、改革攻坚等方面发挥财政支撑作用,保障好渠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健全集中财力办大事的机制,按照“三减少、三增加”[14]原则,推进财政支持发展方式改革。深化预算绩效管理,强化目标引领和结果应用。优化预算一体化系统,加快推进资产、债务等业务整合。
(六)聚焦风险防范,筑牢财政安全屏障。强化“三保”统筹管理,兜牢“三保”支出底线。加强库款管理,做好重点支出资金保障,实时掌握国库库款余额情况,切实守住财政库款保障底线。健全政府隐性债务常态化监测机制,做好政府债务还本付息,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加强指导国企平台债务风险化解,积极与金融机构对接,开展债务延期展期、融资接续等工作。坚持管资金、管项目、管政策就必须管绩效和监督,坚决维护良好财经秩序。常态化开展金融风险隐患排查,严厉打击非法金融活动,筑牢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防火墙”。
做好2026年财政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和县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坚定信心、奋发有为、扎实工作,坚决完成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为谱写社会主义现代化渠县新篇章贡献更多更大财政力量。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即地方公共财政收入,是指实施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后,各级财政部门依法组织纳入本地区(或本级)预算管理的各项收入,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即公共财政支出,是指通过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
[3]预算稳定调节基金: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是指各级财政通过超收或清理整合结余资金安排的具有储备性质的基金,用于弥补短收年份预算执行的收支缺口,以及视预算平衡情况,在安排年初预算时调入并安排使用。
[4]政府性基金预算: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的决定》(国发〔1996〕29号)的有关规定,从1996年起将经国家批准征收的部分政府性基金(收费)和地方财政按国家规定收取的各项税费附加纳入财政预算管理。按照财政部的规定,政府性基金全额纳入预算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收入全额上缴国库,先收后支,专款专用;在预算上单独编列,自求平衡,结余结转下年继续使用。单独编列的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就称为基金预算,收入称为基金预算收入,支出称为基金预算支出。
[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指国家以所有者身份从国家出资企业依法取得国有资本收益,并对所得收入进行分配而发生的各项收支预算。
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川府发〔2013〕33号)的规定,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应当遵循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以收定支,不列赤字;与政府公共预算等相互衔接的原则。县级以上政府是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编制主体;县级以上政府财政部门是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主管部门;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的部门或机构是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预算单位。财政部门编制的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经本级政府同意后,提交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审查批准。
[6]政府债务:政府债务指各级政府为公益性事业发展举借,需地方政府承担偿还责任的债务。具体包括:经国务院批准纳入政府债务管理的存量债务;通过发行地方政府债券形成的债务;符合国家规定的在建项目后续融资形成,需地方政府承担偿还责任的债务。政府债务分为一般债务和专项债务。一般债务是指项目没有收益、计划偿债来源主要依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政府债务。专项债务是指项目有一定收益、计划偿债来源依靠项目收益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或专项收入、能够实现风险内部化的政府债务。债务风险等级认定:根据地方政府法定债务的债务率水平由低到高设置四个等级,绿色债务率小于120%、黄色债务率大于或等于120%小于200%、橙色债务率大于或等于200%小于300%、红色债务率大于或等于300%。
[7]财政绩效评估:财政绩效评估是指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单位)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对财政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8]财政评审:财政评审是财政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财政部门通过对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预(概)算和竣工决(结)算进行评价与审查,对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以及其他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核查及追踪问效,是财政资金规范、安全、有效运行的基本保证。
[9]一般性转移支付:一般性转移支付是指对自有财政收入(含按财政体制规定上级财政给予的返还与补助收入)不能满足支出需求或上级政府出台减收增支政策形成财力缺口的地区,按照规范的办法给予的补助,接受补助的地方政府可以按照相关规定统筹安排和使用。其主要目标是促进地方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能力的均等化。
[10]专项转移支付:专项转移支付,也称专项拨款补助,是指上级政府对承担委托事务的下级政府给予的具有指定用途的资金补助,以及对应由下级政府承担的事务给予的具有指定用途的奖励或补助。其主要目标是实现上级政府的特定政策目标,并实行专款专用。
[11]政府购买服务:政府购买服务,是指通过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把政府直接提供的一部分公共服务事项以及政府履职所需服务事项,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交由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和事业单位承担,并由政府根据合同约定向其支付费用。
[12]财会监督:财会监督是依法依规对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其他组织和个人的财政、财务、会计活动实施的监督。近年来,财会监督作为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维护中央政令畅通、规范财经秩序、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各级财政部门是本级财会监督的主责部门,牵头组织对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
[13]零基预算:是指不以上一年度预算执行情况为基数,对预算期内所有支出项目,均以零为起点,从实际需要与可行性出发,逐项重新审核、评估其必要性、合理性与支出额度,再综合确定预算总额的一种预算编制方法。
[14]“三减少、三增加”:指减少分散安排、增加整体激励,减少事前补助、增加事后奖补,减少直接补助、增加间接引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