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陕县202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6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公告日期:2026/03/24 · 栏目:政府预算执行情况
公告日期:2026/03/24 · 栏目:政府预算执行情况
| 索引号: | zfbmnsxczj/2026-0058 | 公开责任部门: | 宁陕县财政局 |
| 公开日期: | 2026-03-24 17:00 | 成文日期: | 2026-03-24 17:00 |
| 发布文号: | 公开目录: | 政府财政预算 | |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在2026年3月11日宁陕县第十九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宁陕县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现将宁陕县202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6年财政预算草案报告如下,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25年财政收支预算执行情况及十四五工作回顾
(一)2025年财政收支预算执行情况
全县财政总收入完成20992万元,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945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7754万元,上划中省市级收入6293万元。全县财政总支出完成22020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681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52098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3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6945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2.13%,增长8.4 %,其中:税收收入完成3416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47%,增长8.27%;非税收入完成3529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3.79%,增长8.52%。税收占比49.19%。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6810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9.98%,增长1.98%。
2.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县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7754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9.09%,下降28.57%,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土地出让收入减少。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52098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88%,主要原因是两个专项债券项目未开工;较上年增长53.84%,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专项债券资金发行额度较上年增长。
3.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5578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0.43%;支出完成16297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
当前全县财政决算正在汇总清算,且省市补助结算对账尚在进行,收支平衡及结转结余等最终数据会有一些变化,待决算汇审后,再向县委、县人大常委会报告。
(二)2025年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2025年地方政府性债务期初余额为214081.87万元(一般债务82157.33万元,专项债务131924.54万元);上级下达我县2025年新增债券63203万元(一般债券16100万元,专项债券44630万元,再融资债券2473万元);当期偿还债务本金 3090.54万元(一般债务2288万元,专项债务802.54万元);截止2025年12月31日地方政府性债务余额274194.33万元(一般债务98257.33万元,专项债务175937万元)。未超过上级下达我县2025年政府债务限额281430万元(一般债务102300万元,专项债务179130万元),债务风险总体可控。
(三)2025年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收支平衡矛盾突出。三保提标扩围、重点领域配套、债务还本付息等刚性支出只增不减,上级转移支付增量有限,财政“紧平衡”成为常态,收支矛盾空前突出。二是暂付款化解任务艰巨。暂付款规模大、成因复杂,化解进度不及预期,已被上级重点关注,若未有效压降,将面临约谈、通报及资金支付受限等风险。三是债务还本付息压力大。我县债务规模逐年增加,偿债压力逐年加大,专项债券项目收益不达预期,债务还本付息压力日益增加。
(四)十四五工作回顾
“十四五”时期,是宁陕县锚定“建设生态经济强县、建成一流生态旅游目的地”战略目标,迈入高质量绿色发展的关键五年。面对保三保、防风险、促发展等多重任务,县财政局始终坚持“以政领财、以财辅政”,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精准对接中省政策,特别是将省委部署的“八场硬仗”作为核心发力点,在资金争取、民生保障、产业赋能、风险防控等领域攻坚克难、实干争先,有效拓展了发展空间,提升了财政效能。五年来,县域财政实力持续增强,治理基础和重要支柱作用进一步凸显,为经济社会发展注入了强劲动能。
1.精准发力争资金,财政保障能力持续增强。聚焦政策抓争取。紧扣省委“扩大有效投资硬仗”部署,紧盯政策投向,建立“政策研判—项目储备—精准对接—跟踪落实”全链条工作机制,五年累计争取各类上级资金超55亿元,其中2025年到位15亿元,有效弥补县域发展资金缺口,有力保障了县医院门急诊楼、体育运动中心、双河沟水库、抽水蓄能电站等一批重大项目开工建设。严格监管提质效。构建“事前评审—事中监控—事后评价”全周期管理体系,累计评审项目914个,审减金额5.17亿元;完成政府采购1722个,节约资金1.77亿元。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陕西财政云)强化动态监控,拦截存疑支付595笔10.87亿元,确保资金用在刀刃上。厉行节约保底线。坚持“过紧日子”,足额保障“三保”支出,五年累计完成“三保”支出39.4亿元,切实兜牢财政运行底线。有效盘活国有资产,五年累计实现处置及公房出租收入0.17亿元,有效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2.聚焦民生强投入,群众幸福指数稳步提升。支出结构持续优化。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将民生支出作为财政保障的重中之重,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精打细算,有保有压,持续优化支出结构,民生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例稳定在80%以上。民生投入持续增长。五年来,累计投入教育资金11.48亿元,保障校园基础设施改善和教育教学质量提升;投入卫生健康资金7.3亿元,完善公共卫生体系支持基层医疗机构标准化建设和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完善,让群众就医更便捷;投入社会保障和就业资金11.65亿元,落实养老保险、低保、特困人员救助等政策,实现应保尽保。惠民政策精准落实。通过惠民“一卡通”,精准兑付公益林补偿、耕地地力保护等50项补贴,五年累计发放4.82亿元,惠及农户2.47万人,有效促进了惠民政策落地见效。
3.靶向赋能促发展,产业升级动能持续激活。精准支持主导产业。生态旅游方面,整合资金3.68亿元,出台民宿发展专项政策,创新推出“旅游民宿贷”并配套贴息,累计发放贷款93笔0.83亿元,有效撬动社会投资,助推成功创建“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村光大道”IP影响力持续扩大。特色农林方面,累计投入产业发展资金3.01亿元,支持天麻、猪苓等规模化种植与深加工,发展特色经济林36万亩、林下经济18万亩,培育“国字号”农产品品牌18个。包装饮用水方面,投入建设资金1.4亿元,推动产业标准化、品牌化发展,年产值突破0.5亿元。创新金融服务机制。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构建多元融资支持体系。深化政银合作,创新“旅游民宿贷”等特色金融产品,配套财政贴息,降低企业融资成本。五年来累计发放创业担保等贷款1611笔3.65亿元,财政贴息0.36亿元,有效缓解“小微、三农”融资难题,形成财政引导、金融跟进、社会参与的良性机制。全力优化营商环境。将优化营商环境作为产业发展重要支撑,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五年累计为企业争取上级专项资金2.38亿元,兑付县级奖补资金0.42亿元。
4.聚力振兴强根基,城乡发展面貌焕然一新。巩固衔接乡村振兴。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累计投入财政衔接及其他资金6.24亿元,实施产业培育、基础设施改善等项目420个,资金支出率达100%。提升县城功能品质。围绕“宜居、宜业、宜游”县城建设,推动县城功能升级。累计投入各类资金9.05亿元,全力保障秦岭乡村绿道、环长安河基础设施、公共停车场、城市燃气管道更新、城市管网改造、老旧小区及棚户区改造,群众生活更加便利。筑牢县域生态本底。持续推进“和美乡村”建设,投入0.74亿元支持人居环境整治和“全域花谷”建设,打造旅游风景道15条、观景平台117处,农村面貌显著改善。累计投入6.83亿元支持秦岭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成功获评“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
5.深化改革强监管,财政治理效能显著提升。全面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全面开展整体支出、专项资金支出绩效自评,对26个重大项目开展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实现预算资金绩效目标编制全覆盖,并将评价结果与预算编制挂钩,形成“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管理机制,相关经验被省财政厅《财政简报》刊发。持续深化基层财政管理改革。稳步推进镇履职事项清单管理,加强财政所规范管理,全县镇村两级全面实现国库集中支付、“村财镇监管”和会计电算化全覆盖,资金管理效率与安全性显著提升。深化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改革。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实,推行网络远程异地评标程序,提供“无纸化、零跑腿、即时办”便捷化服务,打通服务企业“最后一公里”。深化财政信息公开。坚持全流程透明、全口径公开原则,构建“线上+线下”“主动+依法”的公开体系,在政府公众信息网及时公开财政预决算、财政收支、财政涉农资金、财政惠民补贴资金“一卡通”等内容,全面打造“阳光财政”。
二、2026年财政预算草案
(一)2026年预算安排的总体要求及思路
受多重因素影响,我县在2026年将面临更为突出的收支矛盾,财政可持续性压力显著增大。从收入端看,县本级收入基数小,自身造血能力弱,上级转移支付增量有限,依赖上级转移支付弥补缺口的难度巨大,财力腾挪空间极其有限,难以有效支撑快速扩张的支出需求。从支出端看,2026年,全县需偿还债务本息资金18854万元,这些到期债券本息对财政平稳运行形成持续性压力。PPP项目政府付费、县城基础设施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县级配套、项目建设征地拆迁等刚性支出进一步加剧了收支平衡的难度。
2026年预算安排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历次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和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更加有力有效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培植壮大财源,加大“三资”盘活力度,深化零基预算改革,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发挥财政金融协同作用,切实抓好扩内需、优结构、增动能、促改革、防风险、惠民生等重点任务,为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提供坚实财力支撑。
预算安排的总体思路是:一是坚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严格执行以收到的上级转移支付收入为基础编制预算要求,合理安排本级收入预算,精准科学测算可用财力,确保支出规模与财力水平相匹配,实现年度预算收支平衡。二是坚持服务中心、保障大局。加强财政资源和预算统筹,优先安排“三保”资金,加大教育、科技、乡村振兴等重点领域投入。三是坚持零基理念、优化结构。深化零基预算改革,做优增量、盘活存量,优化支出结构,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四是坚持厉行节约、过紧日子。严控一般性支出,压减部门履职经费,强化活动经费管理,把习惯过紧日子要求落到实处。五是坚持底线思维、防范风险。统筹发展和安全,加大债务风险防范化解力度,着力抓好到期专项债券还本工作,铸牢财政安全屏障,增强财政可持续性。
(二)2026年财政预算草案
按照全口径预算要求,2026年编制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因我县国有企业数量少,且大多处于非盈利状态,暂不具备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条件,请求暂不编制2026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1.一般公共预算
全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拟安排7200万元,其中:税收收入拟安排4320万元,非税收入拟安排2880万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106224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45万元,收入总计113569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拟安排111008万元,其中:县本级支出78345万元,上级专款支出32663万元;加上上解上级支出2561万元,支出总计113569万元。
分项目情况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966万元,公共安全支出4929万元,教育支出14425万元,科学技术支出256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63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99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8801万元,节能环保支出6416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327万元,农林水支出20797万元,交通运输支出1270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71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212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64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616万元,预备费711万元,债务付息支出1872万元。
2026年年初“三保”支出预算安排情况:“三保”支出预算安排66650.17万元,其中:“保工资”支出51978.96万元;“保民生”支出9326.12万元;“保运转”支出5345.09万元。
2026年“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三公”经费预算 720万元,同比下降3.87%。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95万元,同比下降0.61%;公务接待费225万元,同比下降10.36%。
2.政府性基金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拟安排13260万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13000万元(含土地增减挂交易指标资金1000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235万元、污水处理费收入25万元,加上调入资金17057万元(专项债券本金12000万元,专项债券应付利息505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计30317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拟安排18317万元,主要按收入项目用于征地和拆迁补偿、土地开发、补助被征地农民支出等13000万元、县城基础设施建设等支出235万元,污水处理费收入安排的支出25万元,专项债券付息支出5057万元,加上专项债券还本支出120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计30317万元。
3.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拟安排17177万元(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2627万元,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收入4550万元),加上上年结余11353万元(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金上年结余482万元,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上年结余10871万元),收入总计28530万元。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拟安排17126万元(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3025万元,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支出4101万元),滚存结余11404万元(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金滚存结余599万元,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滚存结余10805万元),支出总计28530万元。
(三)财政衔接资金项目安排情况
按照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下达2026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2026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安排总数67个,资金规模总数为 19912万元,其中产业发展类项目39个13432万元、占比 67.46%;就业类项目3个966 万元、占比4.85%;乡村建设行动类项目22个4244万元、占比21.31%;易地搬迁后扶类项目1个820万元、占比4.12%;巩固三保障成果类项目1个150万元、占比0.75%;项目管理费类项目1个 300万元、占比1.51%。
在预算编制过程中,我们严格遵循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的原则,但受当前财力限制,部分支出事项未能全额纳入本次预算安排,后续将在预算调整时予以优先考虑和统筹安排。
三、扎实做好2026年财政重点工作
(一)多措并举培植财源,增强财政保障能力。一是加强税源培植。完善财税联动机制,集中力量服务好抽水蓄能电站、包装饮用水等重大项目,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吸引优质企业落地,夯实税收基础。二是拓宽收入来源。抢抓政策机遇,加大“三资”盘活力度,拓宽财政收入来源。三是激发市场活力。落实积极财政政策,增强政策精准性,着力助企纾困,切实减轻企业税费负担,全力促进经济稳增长。
(二)积极争取上级支持,拓宽财政资金来源。一是精准把握政策导向。深入研究中央、省、市重大战略和资金扶持方向,加强政策预研储备。二是做深做实项目前期。强化部门协同,高质量谋划、储备和包装一批符合上级政策、成熟度高的优质项目,提高专项债券、专项资金申报争取成功率。三是主动加强汇报对接。建立健全常态化向上沟通机制,全力争取转移支付、财政奖补等各类资金支持,有效缓解县级财政压力。
(三)兜牢兜实“三保”底线,着力保障重点支出。一是持续压减一般性支出。从严从紧编制预算,大力压减一般性、非重点、非刚性支出,加强“三公”经费限额管理。二是兜牢“三保”底线。足额编列“三保”预算,坚持“三保”支出的优先顺序,加大库款保障力度,严防“三保”风险。三是持续增进民生福祉。全力保障重大民生项目建设,优先保障好就业、教育、医疗、养老等重点民生支出。
(四)坚持深化财政改革,推进预算科学管理。一是深化零基预算改革。打破支出政策固化格局,加强部门预算全口径管理,加大各类资金统筹使用力度,推进支出标准体系建设。二是深化预算绩效管理。完善预算绩效管理全过程工作机制,强化事前绩效评估,探索预算绩效管理地方标准,促进预算管理、绩效管理、数字化管理深度融合。三是深化政府采购改革。优化采购流程,降低采购成本,提高采购透明度和效率。
(五)严密防范化解风险,确保财政稳健运行。一是加强债务管理。健全政府法定债务“借用管还”全生命周期管理,分类施策稳妥化解存量债务,严防新增隐性债务,确保债务风险总体可控。二是强化财会监督。加大财政监督检查力度,推动财政资金依法依规分配、拨付和使用,保障重大财税政策贯彻执行,促进财政资金使用提质增效。三是自觉接受监督。全面贯彻落实人大决议,扎实做好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推进各类监督贯通协调。
各位代表,2026年是“十五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全面完成财政收支预算、深化财税体制改革、防范化解各类风险,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将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县人大各项决议,自觉接受县人大依法监督和县政协民主监督,牢记嘱托、感恩奋进,聚力开创财政工作新局面,为谱写宁陕高质量绿色发展新篇章提供坚实财政保障!
名词解释
1.预算绩效管理:在预算管理中融入绩效理念,将绩效目标设定、绩效跟踪、绩效评价及结果应用纳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以提高预算的经济、社会效益为目的的管理活动。预算绩效管理是一种以资金使用效果为导向的预算管理模式,要求政府部门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和质量,有效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并成为实施行政问责制和加强政府效能建设的重要抓手,是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2.零基预算:是指在预算编制时不考虑以往预算安排基数,而是结合实际需求和财力状况,对各项支出逐项审核后,按照轻重缓急安排支出的预算编制方法。
3.“三公”经费:是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的统称。
4.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陕西财政云):以统一预算管理规则为核心,将统一的管理规则嵌入信息系统,提高项目储备、预算编审、预算调整和调剂、资金支付、会计核算、决算和报告等工作的标准化、自动化水平,实现对预算管理全流程的动态反映和有效控制,保证各级预算管理规范高效。
5.一般性转移支付:一般性转移支付是地方政府可以按照相关规定统筹安排、使用的补助资金,主要包括:均衡性转移支付、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源枯竭型城市转移支付、革命老区转移支付、固定数额补助等。主要用于均衡地区间财力配置,保障地方政府日常运转和推动区域协调发展。
6.专项转移支付:专项转移支付是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给予的具有专门用途的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引导下级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
7.一般债券:指省级政府为没有收益的公益性项目发行的、约定一定期限内主要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还本付息的政府债券。
8.专项债券:指省级政府为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项目发行的、约定一定期限内以公益性项目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或专项收入还本付息的政府债券。
9.债务限额:指地方政府债务规模实行限额管理,地方政府举债不得突破批准的限额。地方政府一般债务和专项债务规模纳入限额管理,由国务院确定并报全国人大或其常委会批准,分地区限额由财政部在全国人大或其常委会批准的地方政府债务规模内根据各地区债务风险、财力状况等因素测算并报国务院批准。
10.债务余额:指地方政府在国务院批准的分地区限额内举借债务的余额。一般债务应在一般债务限额内举借,一般债务余额不得超过本地区一般债务限额;专项债务应在专项债务限额内举借,专项债务余额不得超过本地区专项债务限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