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金融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选聘注册发行定向债务融资工具(PPN)主承销商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日期:2026/07/02

公告链接:http://bigdata.cebpubservice.com/html/E6501005218/tenderBulletin/2026-07-02/d7e26eedb71445ce82b638c3e239a2cd.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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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金融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选聘注册发行定向债务融资工具(PPN)主承销商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JYGCG2026001142)

 招标公告

新疆阳光采购中心有限公司受新疆金融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就其选聘注册发行定向债务融资工具(PPN)主承销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已具备招标条件邀请符合本项目需求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XJYGCG2026001142001

1.2项目名称:新疆金融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选聘注册发行定向债务融资工具(PPN)主承销商项目

1.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1.4招标内容选聘机构作为本次注册发行定向债务融资工具(PPN)的主承销商,为本次债券发行提供承销专项服务及债券存续期内的其他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债券发行前的准备工作,撰写申报材料,提供切实可行的方案,统筹协调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信用评级服务机构等所有中介机构的各项工作、协助招标人完成债券的报批工作,债券发行承销、债券本息兑付及其他债券存续期内相关事宜等。

1.5发债规模发行金额不超过30亿元人民币(可分期发行)(最终金额以监管机构批准为准)

1.6发债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

1.7承销费率:承销费率最高限价为实际发行额的销费率0.13%/年

1.8承销方式:由供应商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本期债券。

1.9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期定向债务融资工具(PPN)注册完成、全部发行完毕及存续期服务结束之日止。

1.10服务质量:发行服务工作须满足相关法律法规及本项目要求。

1.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该项目的投标。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金融机构(银行、证券公司等);银行机构可由总行或有授权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

3.2特定资格要求:

3.2.1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具有有效营业执照;

3.2.2投标人具有债券承销相关执业资质,具有独立承销债券的能力,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机构名单内(提供名单,加盖单位公章)

3.2.3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被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取消、暂停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资格或被立案调查等影响本次采购服务能力的情况。(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

3.3财务要求:

3.3.1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报告封面、会计师事务所公章页、注册会计师签字页、报表页及财务附注第一页加盖公章)

3.4信誉要求:

3.4.1对参与投标竟争的单位,投标人需按以下要求进行查询,提供相关网页截图信息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查询日期为招标公告发布之后,相关网页截图信息须包含查询时间,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被取消投标资格:

3.4.1.1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查询对象为企业,查询范围为全国;

3.4.1.2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企业;

3.4.1.3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4.2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

3.5接受联合体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组成不得超过家(含),联合体牵头方与联合体均需满足上述特定资格的要求:联合体投标,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牵头方和具体工作分工: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加同一项目,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取得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可以分公司名义参与响应,可直接使用总公司的资格材料、企业资质、审计报告、业绩案例、人员证书及其社保证明等参与响应,但同一上级公司的两个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加响应。招标文件中涉及的“法定代表人”在前述特殊行业中即对应为“分支机构负责人”,本项目接受分支机构参与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投标人资格要求”中要求的资质、财务报表等相关材料都应在投标文件中相应位置予以列示,否则将被评审委员会认定为无效标。凡有意参加采购者,购买采购文件前必须在“新疆阳光采购平台” (https://www.xjygcg.com/)完成投标人注册,已注册的潜在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新疆阳光采购平台首页→服务中心→“新疆阳光采购平台投标人(会员端)注册操作手册”。已完成注册的潜在投标人登录“新疆阳光采购平台”,全部项目中搜索所参加的项目,点击我要报名,报名完成后进入我的项目,点击所参加的项目进入招标文件下载页面,点击网上支付,支付宝支付或银行卡支付采购文件费,完成支付后点击招标文件进行下载电子采购文件。注:本项目为线下采购,投标人仅需在平台完成采购文件账号获取操作即可。采购文件购买时间为:2026年07月02日至2026年07月23日18:30(北京时间)。

有意参与采购的响应投标人应缴纳采购文件购买费、平台服务费、响应保证金(采购文件费:1000.00元,平台服务费:200.00元,投标保证金:500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7月24日10: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昆仑东街789号金融大厦10楼

开标时间:2026年07月24日10: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昆仑东街789号金融大厦10楼

五、招标公告发布平台

本次采购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cebpubservice.cn/)发布。

六、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人:新疆金融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昆仑东街791号

人:孙女士

   话:15099158517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新疆阳光采购中心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昆仑东街789号金融大厦10楼

人:梁先生

   话:0991-4182343

电子信箱:731568802@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