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水市医疗保障局2026年预算公开

公告日期:2026/03/27 · 栏目:政府预算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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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水市医疗保障局2026年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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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81570-2026-2780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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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水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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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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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7 10:13:49

泸水市医疗保障局2026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泸水市医疗保障局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泸水市医疗保障局2026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泸水市医疗保障局2026年

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拟订全市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和政策、规划、标准并组织实施。

2.监督管理全市医疗保障基金,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管理制度和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3.贯彻执行州级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健全完善大病保险制度,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

4.贯彻实施全省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贯彻执行州级动态调整机制、医保目录准入谈判规则。

5.贯彻执行州级组织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6.贯彻执行省、州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组织和监督实施,推进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7.制定全市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8.负责全市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贯彻执行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对外合作交流。

9.职能转变。应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完善医保筹资和报销调整机制推行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复合型支付方式,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要、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规划财务和法规股(基金监管股)、待遇保障股、医药服务管理股(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股)。

所属单位(非独立核算、非单独批复预算)2个。分别是:

1.泸水市医疗保险中心;

2.泸水市医疗保障信息中心。

(三)重点工作概述

1.精准落实全民参保要求,夯实基本医保制度基础。

工作目标:保持全市基本户籍人口参保率稳定在98%左右,确保特殊人群100%参保,困难群体参保资助政策100%落实,做到身份认定准确、资助及时到位、系统标识规范。

主要措施:一是强化身份动态维护与数据协同。依托全省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及时与民政、乡村振兴、残联、退役军人事务等部门开展特殊人群身份信息比对,确保其在医保系统中“身份准、标签清、待遇享”。二是严格落实分类资助政策。根据相关部门认定的身份类别和时间节点,精准核定资助对象和标准,确保“应资尽资、不错不漏”。三是加强政策宣传与服务引导。聚焦群众普遍关心的医保待遇保障、住院报销、异地就医等重点内容,采取通俗易懂、生动鲜活的方式进行宣传,切实增强群众对医疗保障重要性的认识,引导其自觉参保、主动参保,持续巩固全民参保成果。

2.持续巩固乡村振兴成果,筑牢因病致贫返贫防线。

工作目标:充分落实医保三重制度综合保障政策,不断健全主动发现与精准帮扶机制,住院费用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稳定在85%以上;切实防范化解因病返贫致贫风险。

主要措施:一是严格执行三重保障待遇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住院和门诊慢特病费用,按规定依次实施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倾斜支付、医疗救助托底保障,确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稳定在85%以上。二是精准落实参保资助政策。依据民政、乡村振兴等部门认定的困难群众身份信息,及时在医保信息系统中做好标识维护,按规定落实分类资助参保。同时,持续推进“一事一议”特殊医疗救助机制,对符合条件的重特大疾病患者实施二次救助。三是高效运行高额费用监测预警机制。按月开展数据清洗,及时将个人自付超过8700元的参保人员信息100%推送至市农业农村局,为基层精准识别风险对象、落实帮扶措施提供数据支撑,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

3.严守基金安全底线,筑牢医保基金防护屏障。

工作目标:构建医保主导、部门协同、运行高效的基金监管联动机制,实现全市定点医疗机构监督检查100%覆盖,推动定点医药机构从“被动合规”向“主动规范”转变。

主要措施:一是强化部门协同联动。深化与卫生健康、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的协作联动,每年度至少组织开展1次医保基金监管联合专项行动,凝聚齐抓共管、协同高效的监管合力。二是提升专业化监管能力。充分发挥泸水市医保专家库作用,对拟作出的行政处罚事项,严格落实专家论证机制,确保专家参与率达100%。同时,加强监管队伍自身能力建设,通过专题培训、案例教学和岗位练兵,切实提升在智能监控、数据分析、协议管理及行政执法等方面的专业水平。三是强化社会监督与警示震慑。充分发挥医保社会监督员作用,畅通群众监督渠道,严格落实举报奖励制度,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医保基金监督。对查实的欺诈骗保或违约行为,依法依规追回基金、收取违约金、暂停结算或解除协议,并一律公开曝光,强化警示震慑,切实维护医保基金安全。

4.不断优化经办服务体系建设,提升便民惠民水平。

工作目标:实现医保服务“就近办、便捷办、规范办”,群众满意度保持在98%以上。

主要措施:一是巩固基层医保服务阵地。持续加强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医保窗口规范化运行,保障专用设备和医保专网稳定畅通,夯实“小事不出村、服务零距离”的经办基础。二是持续优化服务流程。持续推行综合柜员制,严格落实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等制度,全年开展经办人员业务培训不少于4次,持续提升服务规范化水平。三是加强线上服务推广应用与线下兜底保障。积极引导群众通过“云南医保”微信小程序、政务服务网等省级平台办理医保业务,同步强化线下服务保障,对老年人、残障人士等特殊群体,提供帮办代办、电话办等便民服务,确保医保服务有速度、更有温度。

5.高效推进医保领域重点改革任务落地。

工作目标:坚决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州关于医保改革的统一部署,确保药品耗材集采、定点管理等各项改革举措在泸水不折不扣执行到位。

主要措施:一是全力保障集采任务落地实施。按照州医疗保障局统一安排,组织辖区内定点医疗机构100%完成国家和省级组织的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任务。二是精准兑现集采结余留用激励。依据州级明确的考核指标,对参与集采的医疗机构开展结余留用考核,及时、准确上报考核结果,配合州局做好结余留用资金拨付工作,充分调动医疗机构参与改革的积极性。三是严格履行定点机构初审职责。对申请纳入医保定点的医疗机构、零售药店,按州级统一标准和流程开展实地核查与材料初审,如实出具初审意见并按时上报州局;对自愿退出医保定点的机构,及时做好信息核对、公示告知及后续衔接服务,确保群众购药就医不受影响。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6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6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8人,其中:行政编制5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13人。在职实有18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18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6年我部门财务总收入3656824.07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656824.07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与上年对比增长201,288.19元,增长5.83%。增长原因:2025年1月份基本工资调标,提高部分列入2026年度的预算,故人员类支出预算全部提高。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6年我部门财政拨款收入3656824.07元,其中:本年收入3656824.07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656824.07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增长201,288.19元,增长5.83%。增长原因:2025年1月份基本工资调标,提高部分列入2026年度的预算,故人员类支出预算全部提高。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6年我部门预算总支出3656824.07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3656824.07元,其中:基本支出3656824.07元,与上年对比增长201,288.19元,增长5.83%。增长原因:2025年1月份基本工资调标,提高部分列入2026年度的预算,故人员类支出预算全部提高;项目支出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及主要用于:

1.国家预算科目为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预算安排1800.00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退休干部公用支出;

2.国家预算科目为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预算安排332961.44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国家预算科目为20899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安排8145.63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的工伤保险和单位事业人员的失业保险;

4.国家预算科目为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预算安排138463.63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基本医疗支出;

5.国家预算科目为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预算安排21774.06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基本医疗支出;

6.国家预算科目为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预算安排101503.35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7.国家预算科目为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预算安排5439.00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人员大病医疗保险支出;

8.国家预算科目为2101501—行政运行支出:预算安排2417748.68元,主要用于单位行政人员工资及公务活动支出;

9.国家预算科目为2101550—事业运行支出:预算安排372780.00元,主要用于单位事业人员工资及公务活动支出;

10.国家预算科目为2210201—住房公积金:预算安排256208.28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我单位2026年度没有对下专项转移支付资金。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泸水市医疗保障局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710.00元,较上年减少0元,下降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泸水市医疗保障局2026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减少0元,下降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泸水市医疗保障局2026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710.00元,较上年减少0元,下降0%,预计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3次,共计接待35人次,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泸水市医疗保障局202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元,较上年减少0元,下降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上年减少0元,下降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较上年减少0元,下降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泸水市医疗保障局2026年度重点项目未列入年初预算,故无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支出功能分类:按照政府的各项职能活动将支出进行分类;支出经济分类:按照政府各项支出的具体用途将支出进行分类。

基本支出:反映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反映行政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泸水市医疗保障局2026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308959.68元,与2025年的304920.96元增加4038.72元,增长1.31%。增加原因:2025年1月份基本工资调标,工会经费、福利费测算基数增加。

(三)委托业务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泸水市医疗保障局2026年委托业务费安排0元,较上年增长0元,增长0%,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泸水市医疗保障局资产总额141563.50元,其中,流动资产22020.00元,固定资产净值119543.5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0503.90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8347.58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5年资产年报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5年12月资产月报数。

包含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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